【招标公告】二连浩特市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PC总承包& 二连浩特可再生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15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4-10-08 16:54:25   浏览:182次
 
  1. 天宏阳光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二连浩特市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PC总承包&二连浩特可再生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15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2.  

 

  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连浩特市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项目备案号:2311-152501-04-01-173834 )& 二连浩特可再生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150MW风电项目(项目备案号:2017-152501-44-02-027939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晟运储能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二连浩特北控宏晖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天宏阳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1项目建设地点:工程场地位于项目拟建在内蒙古二连浩特市边境合作区。

2.1.1.2项目建设规模:二连浩特市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是天宏阳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投资建设的生产制造工厂型项目。是二连浩特可再生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配套的负荷消纳端,由内蒙古晟运储能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生产线,占地面积约17.556621万平方米,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建设原料车间、石墨化车间及附属设施、办公楼、门卫、生产配电室及110kV变电站(含线路)等,总建筑面积约11.4万㎡。项目为项目公司新征用土地。项目地形较为平坦,地面自然标高在960m左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存在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厂区范围内无文物和压矿问题。

本次招标标段内容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标段001,包含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道路工程等PC总承包工程,本项目所有工程设备、建筑材料等运输均需运至施工现场。

 

2.1.2标段(包)002:

2.1.2.1项目建设地点:本风电场位于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额尔登高毕嘎查境内。

2.1.2.2项目建设规模:二连浩特可再生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二连浩特市微网集群由天宏阳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公司二连浩特北控宏晖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由风电28万千瓦、光伏9万千瓦、光热5万千瓦、储能8万千瓦及输配电网架形成“源-网-荷-储”的运营模式。

二连浩特市微电网示范项目于2018年8月开始有序推进风电、光伏、微网输变电网架项目建设工作,并于2020年12月底完成并网投运,其中风电完成37台3.465MW西门子歌美飒风机合计容量130MW投运及配套建设110KV电压等级风电变电站一座;本次标段002:为剩余150MW风电EPC总承包(前期批复及土地手续已经完成)。

本次招标标段内容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标段002,包含150MW风电场工程施工,进场道路工程等。

 

2.2项目工期:标段(包)001:120天,计划开始日期:合同内约定 

             标段(包)002: 120天,计划开始日期:合同内约定

2.3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标段范围内的土地临时租用、征(占)及补偿;标段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办理(负责标段工作范围内的临时林业及草地手续、土地复垦手续,配合办理施工许可证、土地及房屋不动产权证等);设备、材料(含风机、塔筒、锚栓等)的采购、监造、运输和管理等,及发包人负责采购设备的监造、验货、卸货、二次转运、管理等;工程施工准备与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负责标段范围内水保、环保、安全设施与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等专项施工和监测;配合办理质监、并网协议、购售电合同等项目入网前手续,试运行、涉网性能试验和并网验收手续等;负责标段范围内的土地复垦与验收;所有专项验收、启动验收,工程移交和竣工验收工作;工程保险;质保期内的服务、配合审计工作;其他:通过达标投产验收。

 

2.4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

二连浩特市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工程PC总承包标段001。

二连浩特可再生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150MW风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标段002。

 

2.5其他补充:

2.5.1中标人数量:1个。

2.5.2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2.5.3禁入条款:投标人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备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21年、2022年、2023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2019年-2023年)内具有建筑工程、风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风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业绩证明)等。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合同总金额及竣工验收时间等内容。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9”公示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网页截图。

3.1.5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风电(水电)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行业的注册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等),担任过1个及以上风电(水电)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职务。

3.1.6中标人数:1

3.2其他要求:

3.2.1.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员满足项目需要,且注册在本单位。项目管理最低配备要求16人,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经理(2)技术负责人(3)项目副经理(4)安全总监(5)质量负责人(6)安全环保负责人(7)进度负责人(8)合同工程师(9)采购工程师(10)测量工程师(11)土建工程师^(12)电气工程师(13)专职安全员2人(14)试验管理(15)档案管理等。

 

3.2.2.施工机械设备:满足项目施工要求。

3.2.3.投标人未被列入禁入承包商名单。

3.3本次招标可以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1:赵志勇

电话:18995017749   电子邮件:zhiyong.zhao@hongsolar.com.cn

联系人2:宋振勇     

电话:15334799581   电子邮件:zhenyong.song@hongsolar.com.cn